10月31日,ST東尼(603595)(603595.SH)、ST匯洲(002122)(002122.SZ)在復牌后均一字跌停。截至收盤,ST東尼報21.67元/股,總市值50.37億元;ST匯洲報3.58元/股,總市值71.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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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面上,兩家公司于10月30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發出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均因涉嫌財務造假,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擬被監管部門處罰。兩家公司股票也自10月31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公司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將限制為5%。
ST東尼:虛增利潤過億重大合同進展延遲披露
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披露,ST東尼的違法事實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重大合同進展披露不及時,二是公司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明,2023年1月9日,ST東尼的控股子公司東尼半導體與廣東天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東天域”)簽訂采購合同,約定東尼半導體于2023年5-12月期間按月交付13.5萬片6英寸碳化硅襯底,合同金額6.75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51.84%。公司于次日披露了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然而合同履行期間,東尼半導體每月實際交付數量均未達到合同約定數量,截至2023年10月末,僅完成合同交付進度的6.74%,已可以預見無法按期完成交付。但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無法按期完成的事項,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公告披露。
此外,2022年至2023年期間,東尼半導體在履行與廣東天域簽訂的相關合同過程中,將應確認為研發費用的碳化硅襯底項目不良晶體確認為存貨;未將關聯方代墊資金采購的原材料入賬,少確認研發費用和營業成本。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ST東尼未充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少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跌價準備。
綜上,ST東尼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利潤總額分別虛增3877.59萬元和7227.79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絕對值的38.63%和70.95%,累計虛增約1.11億元。公司于2024年4月披露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補充公告》,對前述事項進行追溯調整。
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ST東尼給予警告,并處以7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沈新芳、時任總經理沈曉宇、時任財務總監楊云和鐘偉琴、時任董事會秘書翁鑫怡、時任副總經理羅斌斌給予警告,并分別罰款350萬元、17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90萬元和6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ST東尼專注于超微細合金線材、金屬基復合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應用研發、生產與銷售,產品主要應用于消費電子、太陽能光伏、醫療、新能源汽車和半導體五大領域。財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14.57億元,同比增長1.5%;歸母凈利潤-1460.51萬元;其中第三季度營業收入6.18億元,同比增長2.51%,歸母凈利潤為2660.7萬元,同比增長11.1%。
ST匯洲:連續兩年年報存虛假記載
經查明,2019年至2020年,ST匯洲控股子公司北京熱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華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開展虛假廣告推廣、著作權授權、視頻審核、調研報告技術服務等業務。
ST匯洲的控股子公司通過虛構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業務,2019年、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5990.19萬元和9688.56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5.08%和13.42%;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415.84萬元和1777.05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0.88%和8.72%,導致ST匯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責任人方面,浙江證監局認為,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武劍飛,時任副總經理、董事姜學謙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總監陳瑩瑩、時任董事會秘書武寧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匯洲智能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姜學謙、武劍飛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對陳瑩瑩、武寧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ST匯洲主營業務包括高端裝備制造、大模型數據服務、創業投資與資產管理、傳媒業務。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09億元,同比增長16.57%;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623.78萬元,同比下降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