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鳳鳴: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證券代碼:603225 證券簡稱:新鳳鳴 公告編號:2025-097
新鳳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 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鳳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兼副總裁許紀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535,97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223%;董事兼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楊劍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269,72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048%;副總裁趙春財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1,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198%;副總裁管永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98%;副總裁255,100 0.0167%
鄭永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副總裁李國平
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3,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179%;副總裁林鎮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98%;財務負責人沈孫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85%。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個人資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公司董2,000,000
事兼副總裁許紀忠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31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15.9541%;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楊劍飛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31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16.3003%;公司副總裁趙春財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31%,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15.9310%;公司副總裁管11,000
永銀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0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7.3333%;公司副總裁鄭永偉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7,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24%,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14.5041%;公司副總裁李國平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1,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2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15.0073%;公司副總裁林鎮勇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1,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0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7.3333%;公司財務負責人沈孫強先生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9,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06%,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總數的7.4615%,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
若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減持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許紀忠先生、楊劍飛先生、趙春財先生、管永銀先生、鄭永偉先生、李國平先生、林鎮勇先生、沈孫強先生出具的《減持股份計劃通知函》,根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許紀忠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12,535,976股持股比例0.8223%當前持股股份來源IPO前取得:10,525,976股大宗交易取得:1,860,000股股權激勵取得:150,000股
股東名稱楊劍飛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12,269,727股持股比例0.8048%當前持股股份來源IPO前取得:10,045,727股大宗交易取得:1,850,000股股權激勵取得:374,000股
股東名稱趙春財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301,300股持股比例0.0198%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301,300股
股東名稱管永銀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150,000股持股比例0.0098%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150,000股
股東名稱鄭永偉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255,100股持股比例0.0167%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255,100股
股東名稱李國平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273,200股持股比例0.0179%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273,200股
股東名稱林鎮勇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150,000股持股比例0.0098%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150,000股
股東名稱沈孫強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不適用持股數量130,000股持股比例0.0085%當前持股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130,000股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許紀忠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2,000,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1312%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2,000,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IPO前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楊劍飛計劃減持數量2,000,000不超過: 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1312%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2,000,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IPO前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股東名稱趙春財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48,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31%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48,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管永銀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11,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07%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11,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鄭永偉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37,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24%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37,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李國平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41,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27%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41,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林鎮勇計劃減持數量11,000不超過: 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07%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11,0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股東名稱沈孫強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9,7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0.0006%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9,700股減持期間2025年11月12日~2026年2月1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股權激勵取得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預披露期間,若公司股票發生停牌情形的,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否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公司股東許紀忠、楊劍飛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作為公司股東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許紀忠、楊劍飛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自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所持的公司股份;任職期間擬買賣公司股票將根據相關規定提前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所持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將及時向公司報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進行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應相應調整);若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發生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若違反上述承諾轉讓公司股份,所獲收益全部歸公司所有。”
2、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2019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即行鎖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適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限售期均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計算。
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適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限售期均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計算。
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上述減持對象將根據市場環境、公司股價、資金需求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減持股份,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否(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減持期間,上述減持對象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監管要求實施減持。在本次減持計劃期間,公司將督促相關股東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要求實施減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新鳳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0月22日